1、这个标志是何含义?
A、施工路段
B、事故易发路段
C、减速慢行路段
D、拥堵路段
答案:B
解释:此标志表示慢行,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。此标志设在前方需要减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。
2、车速较高,前方发生紧急情况时,要先转方向避让,再采取制动减速,以减小碰撞损坏程度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答案:B
解释:车速较高的情况下,若直接转向,很有可能发生侧翻,此题就错在“要先转方向避让”。
3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将车移到路边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答案:B
解释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条: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,保护现场;造成人身伤亡的,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,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。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,应当标明位置。乘车人、过往车辆驾驶人、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。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未造成人身伤亡,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,可以即行撤离现场,恢复交通,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;不即行撤离现场的,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。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,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,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。
4、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时要标明位置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答案:A
解释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条: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,保护现场;造成人身伤亡的,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,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。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,应当标明位置。乘车人、过往车辆驾驶人、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。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未造成人身伤亡,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,可以即行撤离现场,恢复交通,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;不即行撤离现场的,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。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,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,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。
5、对有伪造或变造号牌、行驶证嫌疑的车辆,交通警察可依法予以扣留2
A、正确
B、错误
答案:A
解释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: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6、驾驶人记分没有达到满分,有罚款尚未缴纳的,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答案:A
解释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条例》第二十四条: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,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,记分予以清除;记分虽未达到12分,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,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。
7、驾驶机动车在冰雪路面怎样跟车行驶?
A、保持较大的安全距离
B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
C、不断变换前照灯远近光
D、适时鸣喇叭提示前车
答案:A
解释:冰雪路面易滑,因此在跟车时要加大跟车距离。
8、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答案:B
解释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9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,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答案:A
解释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五条: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、驾驶证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。
10、摩托车下长坡时要减挡行驶,以充分利用发动机的制动作用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答案:A
解释:下坡不能空挡滑行,减速,利用发动机制动才是正确的做法。